中国摩界网
摩界新闻 配件供求
整车品牌  制动装置  传动组件
电器件   润滑油
电池系列   头盔系列   尾箱系列
维修工具
终端信息 招聘信息
摩界论坛  减振装置  转向装置
外观件   防盗器
轮胎系列   化油器件   锁类系列
消声器件
您现在的位置:摩界新闻首页 >> 摩托相关 >> 广东车辆环保标志明年统一样式

广东车辆环保标志明年统一样式

2009-08-28 16:10:43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5  文字大小:【】【】【
简介:  明年3月1日起,广东将启用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停止发放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 ...

  明年3月1日起,广东将启用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停止发放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此前已发放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在其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日前环境保护部印发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其中规定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通常所说的汽油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即通常所说的柴油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管理规定》规定了环保标志的有效期,具体情况为: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到机动车登记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0
顶一下
广东车辆环保标志明年统一样式发表评论

责任编辑:huan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关于摩界网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中国(江门)摩托车产业服务中心 - 摩界网 战略合作伙伴 - 中国联壹

客户服务热线:0750-3296107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750-3296107 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ebmaster@mt125.com
网上报警,举报有奖粤ICP备12053521号-1 饰品365
迅雷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