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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卖摩托车须“贴标明示” 不得欺骗消费者

2008-08-21 09:36:47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74  文字大小:【】【】【
简介: 9月开始,省城交警部门将对尚未挂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进行查处。昨日 ...
    9月开始,省城交警部门将对尚未挂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进行查处。昨日,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南昌市公安城市警察支队、南昌市工商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对省城洪城路助力车市场进行联合整治。要求经销商对摩托车进行“贴标明示”,不得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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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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