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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两轮摩托车每年缴养路费180元

2008-03-01 08:54:35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9  文字大小:【】【】【
简介: 2008年度公路交通规费征收已经于春节后陆续开展。针对车主关心的摩托车养路费缴纳数额和有无优 ...

    2008年度公路交通规费征收已经于春节后陆续开展。针对车主关心的摩托车养路费缴纳数额和有无优惠措施、在哪儿缴费等问题,昨日,记者采访了市交通规费征稽处。

    据该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拥有或使用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须从购买使用之日起,主动足额缴纳摩托车养路费。2008年摩托车养路费具体征收办法:两轮(含轻骑)、侧三轮摩托车养路费限一次性办理全年征费,凡在3月31日前主动缴纳养路费的两轮摩托车(含轻骑)每辆每年缴费150元,侧三轮摩托车每辆每年缴费200元。

    若在4月1日以后缴纳,则取消免征两个月的优惠,即两轮、侧三轮年缴费分别为180元、240元。正三轮摩托车: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在75ml以下(不含75ml)的正三轮摩托车养路费,每月每辆20元;发动机气缸总排量75ml以上(含75ml)的正三轮摩托车养路费,每月每辆45元。

    对正三轮摩托车实行年征和半年征缴费制,凡在2007年末一次缴清次年全年养路费的,一年优惠两个月;一次缴清半年养路费的优惠一个月;对当年新购置的正三轮摩托车实行按月计算(按购车发票所在月份作为计算的起始月),按实际月份征收养路费。

    缴纳公路交通规费的用户应于缴费当月10日前办理。车主可到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独山大道南段)及其所属13个县市区交通规费征稽所(卧龙区征稽所在车站南路,宛城区征稽所在独山大道中段)及征费网点和代征点办理缴费手续。另据了解,目前养路费缴纳已经施行联网缴费,车主可就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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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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